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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扶养关系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

夫妻扶养关系内容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则:“夫妻有彼此抚养的责任。一方不实行抚养责任时,需求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交给抚养费的权力。”  夫妻间的抚养责任是根据夫妻两边婚姻的效能而发生的。夫妻抚养责任即夫妻在经济上彼此供养、日子上彼此搀扶的责任,为日子保证责任。其意图在于保证夫妻共同日子,是婚姻关系的必定要求。  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抚养责任是在夫妻共同日子中完成的。夫妻间的彼此抚养,既是责任也是权力。夫妻都

夫妻扶养关系定义

《婚姻法》第20条:“夫妻有彼此抚养的责任。一方不实行抚养责任时,需求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交给抚养费的权力。”我国婚姻法中所指的抚养,专指夫妻在日子上彼此供养和搀扶的法律责任。首要,夫妻之间的抚养权力和责任,是夫妻身份联系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夫妻一方向对方所负的抚养责任,也是承受者所享有的权力。其次,夫妻之间的抚养责任,其内容包含夫妻之间彼此为对方供给经济上的供养、精神上的安慰和日子上的搀扶,以此

夫妻扶养关系效力

当夫妻一方没有收入和缺少日子来源,或许无独立日子能力或日子困难或因患病,年迈等原因需求抚养另一方不实行抚养责任,给付抚养费,以保持其日子所必要。此为夫妻一方选用自力救助的办法完成享用抚养的权力。当夫妻间因实行抚养责任问题发作争议时,需求抚养的一方能够向人民调停安排提出调停请求,也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抚养费的民事诉讼,经过民事诉讼程序强制有抚养责任的夫妻一方实行抚养责任,这是夫妻一方选用司法救助的

扶养关系抚养关系

日子中,关于抚育与抚育是很多人都分不清楚的,乃至还有人由于紊乱而胡乱运用这两个词,导致本身利益遭到危害。那么咱们知道抚育和抚育的差异有哪些吗?它们各自的意义又是怎样的呢?听讼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希望能帮到咱们。一、抚育和抚育的差异有哪些一般说,抚育便是“维护并教养”。抚育联系是老一辈和后辈之间的,并且是老一辈对无行为才能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维护并教养,着重的是教育和维护。抚育的意图是要让子

赡养关系、抚养关系和扶养关系的区别

在我国的法令中有抚育联系和抚育联系两个法令名词,这两个词的读音都是相同的,但是在法令的规则上面是不是相同的呢?很多人对此也是相关的苍茫。那么,抚育联系和抚育联系的差异是什么?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奉养、抚育联系和抚育联系的差异一般说,抚育便是“维护并教养”。抚育联系是老一辈和后辈之间的,并且是老一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维护并教养,着重的是教育和维护。抚育

法定扶养关系

在一般的状况下,抚育这个责任一般都是由着爸爸妈妈来承当,可是也有特别的状况,如哥哥抚育弟弟等,这些人成为抚育人,那么法定抚育人又是什么意思呢?关于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在下文就为我们浅要的剖析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一、法定抚育人是什么意思法定抚育人是法令清晰规则对孩子责任抚育的人。二、法定抚育的人的规模(一)无法定抚育责任人,或许虽有法定抚育责任人,可是抚育责任人无抚育才能的;(二)无劳动才能的

夫妻离婚后原法院确认的扶养关系是否有效

[案情]  姜老太(1931年生),无业无收入。许老汉(1921年生),月收入2100元。二老皆中年丧偶。1993年10月,姜老太与许老汉挂号成婚。10年后,二老日子均难以自理,遂入住养老院。2005年1月,许老汉脑溢血康复后,即单独随子女日子。2005年3月起,许老汉每月付出姜老太日子费300元。同年5月,许老汉因想离婚,不再给付姜老太日子费。同年7月,姜老太提起诉讼要求许老

什么叫扶养 扶养关系有哪些

所谓抚育一般是指各种社会联系中针对“弱者”所发作的经济供养和日子搀扶。抚育有特定亲属间的抚育,也有夫妻之间、兄弟姐妹等平辈亲属之间的抚育。今日听讼网小编将主要为咱们介绍什么叫抚育以及抚育联系有哪些。什么叫抚育:抚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抚育是指必定规模的亲属间彼此供养和搀扶的法定权力责任。它没有身份、辈分的差异,是奉养、抚育、抚育的总称.即包含老一辈对后辈的抚育、后辈对老一辈的奉养和平辈亲属间的

扶养关系的认定

抚育是指夫妻之间互相扶持、互相协助的责任,那么终究这个抚育联系怎样确定呢?或许很多人还不是清楚吧今日听讼网的小编就为咱们收拾了一个关于抚育联系确定的相关事例,经过详细的状况来剖析一下这个问题,期望能够您供给协助。甲与乙系再婚夫妻,于2003年挂号成婚。丙系乙与前夫所生育之女,甲与乙成婚后,丙便随甲乙共同日子,已年满16岁,高中在读,素日里联系和谐。2012年,甲因交通事故逝世,因死者生前房子遗产在

谈变更扶养关系

[导语]日子中,子女因处于不同时期,对其日子环境要求亦不相同,故夫妻二人在离婚时对子女抚育约好因环境改变而无法再适用。就此,其间一方可因子女的需求、抚育子女一方现在的现状提出改变抚育联系的诉讼。[事例]2010年9月,原告张某(男)与被告陈某(女)自愿在民政局处理了断婚登记手续。2011年3月2日生育一男孩,取名张小(化名)。2012年3月,原告陈某向法院申述,要求与被告张某离婚。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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