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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现在所在的企业是16年3月份入职。公司2018年8月开始给购买社保。2019年转到新公司工作至2022年,2023年又转回原来的老厂工作。回来后老板说由于老厂没有给其他员工购买社保,只有我一个人购买怕影响不好,就说暂时先从我个人工资里面全额购买社保到年底再补公司应付那一部分给我。后面2023年的也是补只给了我个5000块钱。由于2024年我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上班。2025年返岗上班至今。 从2023年与2025年社保费用都是我个人全额缴费。由于一直相信老板会兑现他的承诺。就没怎么去问。 直到2025年9月30日,老板开会说要给全员工购买社保,但是要降工价。

广东省-佛山市 劳动争议 2025-10-08 10:23:40
用户:131*****898
律师回复(4)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862人

    回复于2025-10-08 10:25:56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保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你所在企业让你个人全额承担 2023 年至 2025 年的社保费用,以及以降工价为条件为员工购买社保,均属于违法行为,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57人

    回复于2025-10-08 10:33:47

    降工资是不合法的,可以仲裁主张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之前全额缴费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58人

    回复于2025-10-08 10:39:45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退还应该由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935人

    回复于2025-10-08 11:36:3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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