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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入职六月左右,劳动合同上规定了转正后工资6k,签入职通知书时说为了公司避税,上面写工资是4+2的绩效,但是前六个月发放工资是全拿没有绩效的,之前也没有明确签过任何明确条例的绩效表, 现在公司突然说从6千的工资里拿出百分之十的工资用作绩效考核,我可以拒绝吗?他这个算违法降薪吗?劳动者面对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做呢

四川省-成都市 劳动争议 2025-05-29 23:05:32
用户:159*****502
律师回复(4)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197人

    回复于2025-05-29 23:06:09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27人

    回复于2025-05-30 09:22:42

    可以拒绝。公司行为算违法降薪,因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6k,且之前无绩效相关明确约定和考核,公司擅自变更工资构成及数额,未经劳动者同意,违反了劳动法。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按原合同履行,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1人

    回复于2025-05-30 10:55:1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381人

    回复于2025-06-02 09:16:42

    可以拒绝。公司未与你协商一致,突然从工资里拿出10%作绩效考核,算违法降薪。因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6k,且前六个月全发无绩效,也没签绩效表。遇到这情况,先和公司沟通,表明不同意降薪;若沟通无果,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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