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上只说了每月发放3000元,但年综合工资会给到52000。连具体的薪资构成都没有,就说按照公司的的计算薪资来履行合同义务,但签合同具体怎么计算薪资并未告诉当事人。合同到期后公司给计算每个月薪资的方式是当月实发工资➕个人缴纳社保➕公司缴纳社保➕政府给发的毕业生就业补贴(大专一年5000➗12)计入月总工资。至于这个就业补贴公司说是因为给我们交了社保才有的补贴也要算在工资里。而年综合工资也是在这基础上➕上津贴及加班费,合同中有说绩效到年终又没了。
2.合同在2024.10.15到期,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用工,但并未续签书面合同,我不愿以原合同条件接着干,我要怎么要求赔偿?且赔偿问题中涉及到寒假
浙江省-温州市
劳动争议
2024-12-18 14: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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