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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如何报案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材料

侵略商业秘密罪是违背我国法令法规的一种违法办法。那么,我国相关法令法规是怎么规则侵略商业秘密罪的相关内容的呢?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侵略商业秘密罪报案资料的相关内容。以供我们阅览,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一、侵略商业秘密的意义是指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的手法不合法获取所有权人的商业秘密,或许不合法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形成重大丢失的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鉴定

判定侵略商业隐秘一般依据此概念,先判别要求维护的信息是否归于商业隐秘的范畴。这一点主要从构成条件下手,商业隐秘在某种意义上归于隐秘,即(1)其全体或许内容的切当表现或组合,未被一般从事有关信息作业的人遍及所知或许简单取得;(2)由所以隐秘而具有商业价值;(3)合法操控该信息的人,为保密现已依据有关状况采纳了合理办法。实践中着重商业隐秘的立异性、价值性和隐秘性。立异性,是指该商业隐秘事实上未被大众了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取证

发现公司某某职工有侵略商业秘密行为,想要让他承当必定的法令责任,就要懂得取证,拿到根据才能够将对方承当相应的法令责任,报警抓捕他。那么侵略商业秘密怎么取证?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些取证技巧。一、托付律师查询取证专业的律师,尤其是拿手处理商业秘密案子的专业律师,往往具有丰厚的法令知识和实践办案经历,有熟练的诉讼技巧,有才能针对商业秘密案子的专业性强和复杂性为企业维护商业秘密查询取证。托付具有商业秘密法令

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例

「案情」被告人李某大学结业后,受雇于某市XX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任资讯部副课长。1997年8月,李某知公司对资讯部有“禁绝走漏公司内部任何商业秘要信息,禁绝私自运用FTP上传或下载信息”规则的状况下,私行运用FTP程式,将公司的供货商称号地址、产品购销价格、公司运营成绩及会员客户通讯录等材料,从公司电脑中心服务器上下载到自己运用的终端机,隐秘仿制软盘,到其它商业机构兜销。W有限公司与李某恰谈并检

侵犯商业秘密上诉案

【案情】魏成刚、李迪准曾任上海舍福外表处理技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舍福公司”)市场部、技能部司理,两名被告人与时任舍福公司总司理的许某,在舍福公司为上海伊顿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顿公司”)加工轿车气门的过程中,盗取舍福公司的金属外表处理技能;2001年6月,许某之妻与伊顿公司首要负责人的家族建立上海欧本外表处理技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本公司”),由许某担任总司理,魏成刚担任副总司理,

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为了加大对侵略知识产权行为的冲击力度,我国刑法规则了侵略商业秘密罪,司法机关也作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但司法实践中关于侵略商业秘密罪的维护目标及其侵权丢失金额的计算方法仍是观念纷歧。本文拟对此谈一己之见以供参阅。一、商业秘密不包含运用商业秘密制作的产品正确确认侵略商业秘密罪的要害,是正确把握侵略商业秘密罪的维护目标。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维护目标的把握有广、狭两种不同的观念。一种观念以为该罪维护的目标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追诉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的技术信息和运营信息。我国为加大对知识产权的维护力度,1997年刑法新增了侵略商业秘密罪的规则,即个人或企业侵略商业秘密并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形成重大丢失就构成侵略商业秘密罪。笔者以为,在对该罪的追诉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完善和清晰。   一、侵略

侵犯商业秘密案例分析

劳作争议仍是不正当竞赛(侵略商业隐秘)?《劳作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作争计划中触及商业隐秘侵权问题的复函》第2条规则:劳作合同 中假如清晰约好了有关保存商业隐秘的内容,因为劳作者未实行,形成用人单位商业隐秘被危害而发作劳作争议,当事人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的,裁定委 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则和劳作合同的约好作出判决。结合本案,劳作合同期限为:2007年12月1日到2

裴某侵犯商业秘密罪案

2001年10月,原西重所高级工程师裴××私行将工程的规划图纸拷贝到自己的电脑中。2002年8月,裴××脱离西重所到中冶连铸公司担任副总工程师。裴××将西重所的电子版图纸带回武汉的中冶连铸公司,该公司规划人员运用该图纸,在短期内就完成了四川和山东的两个项目规划。西重所技能人员在西安冶金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发现中冶连铸公司托付该厂加工的四川和山东两家企业设备图纸中有西重所的标题和标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侵犯商业秘密立案标准

商业隐秘是企业不想让外界知道的隐秘,商业隐秘对公司的运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假如不合法侵略公司商业隐秘的,就有或许构成刑事犯罪,要承当刑事责任,那么侵略商业隐秘立案规范就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侵略商业隐秘罪立案的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说的规则,侵略公司商业隐秘,形成公司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归于给商业隐秘的权利人形成重大丢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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