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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某侵犯商业秘密罪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4 03:51

2001年10月,原西重所高级工程师裴××私行将工程的规划图纸拷贝到自己的电脑中。2002年8月,裴××脱离西重所到中冶连铸公司担任副总工程师。裴××将西重所的电子版图纸带回武汉的中冶连铸公司,该公司规划人员运用该图纸,在短期内就完成了四川和山东的两个项目规划。西重所技能人员在西安冶金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发现中冶连铸公司托付该厂加工的四川和山东两家企业设备图纸中有西重所的标题和标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西安市中院经审理以为,裴××运用作业便当偷盗单位商业秘密,并提供应别人运用,其行为构成侵略商业秘密罪。一审判决裴××犯侵略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裴××及中冶连铸公司一起补偿西重所经济丢失1782万元。
王××、刘×、秦××3人自1997年5月起先后被华为公司聘任,且均曾任硬件工程师并参加了华为公司光网络设备的研制造业,触摸和把握该技能的中心秘要。2002年5月,王××、刘×、秦××等人,违背其与华为公司签定的相关保密协议,运用其在华为公司作业期间把握的、以及秦××从华为公司盗取的光网络设备的相关技能资料,完成了OTS8501B产品技能文档的制造,并发送给贝尔公司。2002年11月,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略商业秘密罪对3人提起公诉。2004年12月6日,深圳南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略商业秘密罪别离判处王××、刘×、秦××有期徒刑3年、3年和2年,并遍地罚金5万元、5万元和3万元,深圳市中级法院保持了一审判决。
侵略商业秘密罪的构成
侵略商业秘密罪是指采纳不正当手法、获取、运用、发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形成严重的丢失的行为。
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略商业秘密罪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别:
1、有下列侵略商业秘密行为之一:
(1)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以前项手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有关保存商业秘密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商业秘密的。
(4)明知或许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运用或许发表别人的商业秘密的。
2、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形成严重丢失的。
怎么界定严重丢失,法令有清晰的解说,下面将会引证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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