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题

青苗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第一条 青苗补偿费规范(一)征收(用)乡村团体犁地,按市政府发布的征地一致年产值给予1年的补偿,补偿面积依据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实地丈量的犁地面积(水平投影面积)。(二)青苗费归栽培者一切。第二条 林木、果树、花卉、苗木等附着物补偿规范(一)林木、果树、花卉、苗木补偿以征收(用)土地的投影面积扣除犁地、其他农用地中的畜禽饲养地、乡村路途、坑塘水面、农田水使用地、饲养水面、晒谷场用地、建造用地和未使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缔造的全部修建物(如平房,高楼及隶属房子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那地上附着物的赔偿规范是什么?下文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览!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土地时由用地单位支交给被征地单位的对地上物丢失的补偿数额。《土地管理法》规则,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曾经已栽培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可所以修建物,也可所以征用土地上的林木。补偿规范根据附着物的不同而不同。那么,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规范是什么?下面,听讼网小编就整理了与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规范有关的内容,跟着小编一同来看看吧。《秦皇岛市地上附着物补偿规范》(秦政【2002】10号),规则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规范为:一、果树补偿规范1、鲜果类(包含苹果、梨、桃、杏、柿子、枣、红果、李子、樱桃等)(1)盛果期树:按该

被征用土地如何补偿,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又如何补偿及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

征用土地怎么补偿?规范是什么?(一)征用城市规划区规模内的犁地(含园地、鱼塘、藕塘,下同),土地补偿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量的8至10倍;(二)征用城市规划区规模外的犁地,土地补偿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量的6至8倍;(三)征用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等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规范为附近一般犁地前3年平均年产量的5至6倍;(四)征用乡(镇)、村公共设备或许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乡村乡

杭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缔造的全部建筑物(如平房,高楼及隶属房子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那杭州市征地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下文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览!

唐山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唐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唐山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规范暂行规则》现已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    市长:陈国鹰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事例】2006年某省建造滨海高速公路项目,需求征收七个县的土地,各县为合作省高速公路建造,别离在本县范围内拟定了滨海高速公路征地附着物补偿规范,以文件方法下发到各村庄履行。某村被征地农户以为,县政府拟定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规范与市政府2004年发布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规范相差较大,要求按市政府发布的征地附着物补偿规范履行,可是,县政府以为,高速公路建造项目归于特别征地应采纳特别政策,坚持履行县政府拟定的

被征用土地该如何补偿,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被征用土地该怎样补偿?土地上的附着物又该怎么补偿呢?规范是什么?(一)征用城市规划区规模内的犁地(含园地、鱼塘、藕塘,下同),土地补偿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量的8至10倍;(二)征用城市规划区规模外的犁地,土地补偿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量的6至8倍;(三)征用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等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规范为附近一般犁地前3年平均年产量的5至6倍;(四)征用乡(镇)、村公共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