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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用土地如何补偿,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又如何补偿及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12:39

征用土地怎么补偿?规范是什么?
(一)征用城市规划区规模内的犁地(含园地、鱼塘、藕塘,下同),土地补偿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量的8至10倍;
(二)征用城市规划区规模外的犁地,土地补偿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量的6至8倍;
(三)征用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等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规范为附近一般犁地前3年平均年产量的5至6倍;
(四)征用乡(镇)、村公共设备或许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乡村乡民住所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土地补偿费规范为附近一般犁地前3年平均年产量的5至7倍;
(五)征用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规范为附近一般犁地前3年平均年产量的3倍。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怎么补偿?补偿费的规范是怎样的?
(一)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的产量核算;
(二)被征用土地上的树木,凡有条件移栽的,应当安排移栽,交给移栽人工费和树苗损失费;不能移栽的,可给予作价补偿;
(三)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折价补偿,或许给予新建平等数量和质量的附着物。
对在征地期间,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在不合法占用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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