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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我工作期间不签劳动合同,后期准备辞退我才补签劳动合同,中间工作三四个月都属于没有劳动合同保护的,我从2.26入职,她一直到8.5号才签劳动合同,一签完合同8.11号就通知我离职,我现在劳动仲裁的要求是赔偿未签劳动合同期间三个月双倍工资和违法辞退的一个月工资

安徽省-合肥市 劳动争议 2025-09-04 16:37:55
用户:186*****915
律师回复(5)
  • 刘敏律师

    月帮助600人

    回复于2025-09-04 16:38:40

    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5人

    回复于2025-09-04 16:56:42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主张 2 月 26 日至 8 月 5 日期间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若公司无法证明辞退合法,属于违法辞退,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你可要求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06人

    回复于2025-09-04 16:59:39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和申请书,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人

    回复于2025-09-04 21:59:34

    您的仲裁要求合理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从3月26日到8月4日属于未签合同期间,可主张近五个月双倍工资差额。公司签完合同马上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可主张一个月工资赔偿。您收集好入职、离职证明等证据,去申请仲裁就行。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34人

    回复于2025-09-05 09:38:1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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