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情发生在2025年9月1日
2 目前情况:本人辅导员,2025年8月24日,跟直系领导说了离职,咨询了学校人事处江老师离职流程,说9月1号才可以办理离职手续,8月28日与29日与杨娜老师做了离职交接。今(9月1日)人事处让我返还暑假7月工资与7月至9月五险一金共计5130.07元。
3 疑问是1:学校让我返还的这部分金额是否有法律依据,不返还会怎样,
疑问2:目前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但是所带3个班级工作材料已经交接出去,交接单领导未签字,目前手上没有工作,我是想尽快办理手续,但是这个返还金额我不想付。
疑问3:暑假7月至8月扔在处理学生事务,是否是正常工作?
江西省-宜春市
劳动争议
2025-09-01 10: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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