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0公司更新了绩效办法,降低了绩效工资,且文件说从2025年4月1日起执行;降薪过程没有召开任何员工大会,大部分同事都被迫签字了。
我没有签字并和分管领导及绩效部门声明不认可。
2025年7月按新办法发放1—6月的绩效工资,另外我有一些已完成项目,公司找借口未给我结算绩效工资。
按照原绩效办法核算,公司拖欠绩效工资1万余元,已于8月上旬寄发限期支付拖欠工资告知函。
我司每月25日发薪。
请问如果公司8月25日发工资时未结清欠款,我可以怎么办呢?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5-08-22 17: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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