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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入职公司至2025年2月20日转正,其中前三个月签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3300元)三个月的合同,后续到2025年2月20日提交转正申请(转正工资3500元),签订劳动合同到2026年2月19号,之后才开始购买社保,中间要求填写日报,周报,月报(月报只提交过一次),中间多次加班没有加班费,在2025年8月9号至13号均加班到凌晨两点,后被调回昆明,在今天领导约谈辞退,但是领导没有明说,只是阴晦的说要辞退我,已经做出反应,到这个月27号离职,请问我可以获得那些赔偿,以及领导没有明说辞退这个词我应该怎么和领导那边确认是辞退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8-18 22:19:10
用户:198*****102
律师回复(3)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845人

    回复于2025-08-18 22:19:27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60人

    回复于2025-08-19 07:33:11

    你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支付试用期过长、低于转正工资 80% 的工资差额,还可按加班情况获得 150% 或 200% 的加班工资补偿。若公司无法证明合法辞退,需支付赔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2 个月工资计算。可通过询问领导是否是因公司原因让你离职、是否要办理离职手续等方式确认辞退意图。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98人

    回复于2025-08-19 11:25:4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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