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费按分期付款,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3000元,在立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00元,开庭前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00元,若在立案之前乙方受托与对方协商完成赔偿,甲方按赔偿实际金额15%向乙方支付,若诉讼开庭完成赔偿,甲方按赔偿实际金额10%向乙方支付,最后经法院调解完成赔偿实际金额24580元,甲方已经支付乙方3000+2000元,现目前乙方说代理费是3000+2000+2000.另外获得赔偿10%支付剩余律师费,实际赔偿24580元,24580*10%=2458,因此律师费总计9458目前已支付5000,还需支付4458,请问这算法对么?我们还需要支付乙方麽?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5-08-05 08: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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