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签订的房租买卖合同上面显示交房及过户日期为10月30日前完成,现在房东还不能进行过户,我想问一下,我这能要到违约金吗?
合同规定: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乙方已付款万分之伍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四条和第六条约定的应当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十五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十五日的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20%。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乙方支付的房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上海市
其他
2023-11-17 10:53:17
用户:187*****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