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A公司2023年8月入职,中途因公司业务需要,2024年6月1日,重新和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签劳动合同,2025年5月1日,又调整到A公司全资子公司C公司签合同,2025年6月1日调整到A公司全资子公司D公司签劳动合同,这几次的劳动合同工资都为3600基础工资+400绩效工资,请问这种情况下,2025年8月31日被辞退的话,能获得多少赔偿金?且几个公司内部转合同时都同步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我还是公司人事,负责签订相关资料。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中,写了乙方个人原因,这种情况,我能拿到多少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乙方个人原因,《劳动合同》
四川省-成都市
劳动争议
2025-07-24 14: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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