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发生于四川省成都市
2.公司决定,在7月1日到9月30日期间,未达成5万美金或者成交6个订单的任务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原本劳动合同终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3. 公司让我签署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为如果未达成上述目标,乙方(我)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放弃相关资金赔偿。
4. 请问,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未达成目标真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我多少?上述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谢谢律师为我解答
四川省-成都市
劳动争议
2025-07-04 1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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