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本人由2025年5月份离职、老板一开始说要核对我的工作情况、两个月后工资给我、先至今问她要工资、说我去年9月份的账单有误、(去年9月份账单当时是跟客户核对过的、没有人讲有问题)现在意思重新核对了是我造成了损失、工资暂时不给结清、要跟客户沟通好之后才给我工资、我拨打12333之后工作人员联系她、她说工资7月底会结给我、但是这个事情没解决的话要告我、意思让我承担这个责任、(无劳务合同)、我想问一下这个是需要我承担的吗、如果她选择起诉我
江苏省-南通市
劳动争议
2025-07-17 11: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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