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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再入职 ,公司未补签劳动合同,用第一次入职签的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违法,我是否可以用主张申请赔偿?

江苏省-连云港市 劳动争议 2025-06-21 00:48:46
用户:152*****652
律师回复(4)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563人

    回复于2025-06-21 06:42:00

    您好,第1次签合同的时间延续到了多久?离职是否有证明?离职了多久?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75人

    回复于2025-06-21 08:23:21

    公司做法违法。离职再入职是建立新劳动关系,应重新签合同,用第一次合同不行。你可主张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解决方案是先和公司协商补签合同并支付赔偿,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证、工资流水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90人

    回复于2025-06-21 09:47:23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离职后再入职视为新的劳动关系,公司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主张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长可追溯 11 个月。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5人

    回复于2025-06-21 11:37:1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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