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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两个月没达标,用人单位下发未达标的警示单3个月没达标即启动适岗培训,并且只发基本工资,且年终奖不得高于50%,且适岗培训未通过考核的,或通过脱岗培训考核,但未通过适岗观察考核的,均属于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权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1.这个警示单有必要签吗?签了对员工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2.如果最后上述条件都达成(连续3个月未达标,未通过适岗培训考核),用人单位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获得赔偿吗?需要留存什么证据比较有利?

江西省-南昌市 劳动争议 2025-06-10 15:00:37
用户:158*****140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479人

    回复于2025-06-10 15:07:26

    警示单是否签看具体情况,签了可能在后续纠纷中对员工不利,证明员工知晓业绩不达标及单位处理措施。若条件达成单位解除合同,若单位能证明考核合理合法,员工难获赔偿;若单位无法证明,员工可获赔偿。员工应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考核标准等证据,证明工作情况和单位考核不合理之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3人

    回复于2025-06-10 16:36:18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83人

    回复于2025-06-10 19:29:54

    警示单可以签,但需谨慎。若考核制度合法合理,签了可能默认认可考核结果,后续可能面临培训、降薪等情况;若考核不合理,签了也不必然代表认可,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签的话,可能引发与单位的矛盾,也可能影响单位对员工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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