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个老板工作7年,期间有变换一次公司名称和法人,在工作的第6年,我结婚了,婚后一个月公司以岗位饱和我采购产品较少为由让我调岗,从采购变成销售岗位,承诺底薪不变,岗位调动并没有进行任何培训,在我问公司:业绩未达标是否相当于变相辞退,公司回应:销售岗位就是这样。调岗一年后,进行重新绩效考核,我提出反对并致函给公司不同意此次绩效考核,并要求补发工资,公司表示我没权反对拒绝补发工资,我选择了投诉到监察大队,监察大队沟通后,公司找我了解情况后,把我从负责法国市场变成美国市场,我拒绝,因为我对美国市场不熟悉,公司又不进行培训,且因为关税问题,美国市场不好做,直接影响工资。以上公司是否违法
湖南省-长沙市
劳动争议
2025-05-28 22: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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