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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的财务,职位是:出纳。公司注册地:西安莲湖区,项目地址:西安高陵区。一直在项目上班, 因公司原因停工及开工后降薪40%,开工周期不定。(2025.1月通知,2月开始),被迫离职(2.13日完成交接手续),要求公司支付2月整月工资,公司不愿意给,还辱骂。现准备劳动仲裁,不但要工资,赔偿还有社保之类的。2021.5月上班的,一直没有交社保,公积金,只有在2024.5月到2025.1月交了社保。没有年休假,加班工资也没按劳动法要求走。还有在职期间,公司侵权挂财务负责人,挂名税务经办人,挂名第三人还款等。因有潜在风险,故要求公司出免责声明,公司拒绝出具,也不支付拖欠的工资,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

陕西省-西安市 劳动争议 2025-05-21 13:12:21
用户:177*****798
律师回复(6)
  • 刘敏律师

    月帮助983人

    回复于2025-05-21 13:12:51

    拖欠工资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13人

    回复于2025-05-21 13:15:55

    之前没有购买社保,可以去社保局投诉举报,申请补缴社保。公司违法辞退,需要支付2N赔偿金。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来电或者一对一咨询,我帮你代书劳动仲裁申请书。指导你去进行立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551人

    回复于2025-05-21 13:58:02

    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假的工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0人

    回复于2025-05-21 21:25:4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52人

    回复于2025-05-21 21:45:45

    你可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交接证明等去西安莲湖区或高陵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月工资、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4.5个月工资)、未休年假工资、加班工资差额,补缴社保公积金。对于挂名问题,可向相关监管机构反映。若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维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168人

    回复于2025-05-21 22:21:03

    你可向公司注册地西安莲湖区或劳动合同履行地西安高陵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在仲裁申请中明确提出支付工资、补缴社保公积金、支付加班工资、经济赔偿等请求,以及要求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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