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公司签了团队业绩协议,绩效为9000元,底薪为9000元,,绩效为每季度结算一次,然后平均发放到下个季度
但是2024年第四季度的绩效,说我业绩不达标,没有给我发绩效部分,原本应在25年第一季度统一大方的24年第四季度绩效一分钱都没给我发
我问了我的直属上司,他说我的业绩没达标,但是我签的是团队绩效,如果不达标的话,那领导也没有绩效,但是除了我之外其他人基本都有绩效
如此克扣工资是否合法
业绩协议中规定,连续2个季度业绩不达标自动离职,这是否也不合法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5-02-17 08: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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