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律师
1:目前我处于福建厦门,目前怀孕在职期间,预计2025年3月中旬休产假
2. 事件:工资税后8000,老板提出除了我个人可申请生育津贴外, 生育津贴到手与实际每月工资到手其中的差额老板会支付给我,如:产假180天,生育津贴到手4万,老板会补给我差额2万8,并叫我休产假期间在家办公。
3 疑问:1、2025年产假工资政策:产妇在休假期间除生育津贴外法律是否规定公司应当补齐与工资的差额,这行为是法定规定还是由公司人性化决定是否补齐工资差额?
2、如生育津贴每月到手3000,、生育津贴与工资差额5000,那法律规定公司需要补齐差额,我是否可拒绝公司提出的拒绝居家办公?
福建省-厦门市
劳动争议
2024-12-10 09: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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