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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2019年-2022年12月31日就职于惠州市创意园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开始休产假,12月与公司协商签署双方解除协议并赔偿4万左右补偿金。休产假期间公司正常发放了9-12月基本工资,申请的生育津贴高于已发基本工资,差额1.5万左右。 2:诉求:追回生育津贴差额部分,联系前公司不予回复。 3:签署的解除协议里没有明确说明补偿金里包含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差额1.5万可以追回吗?

广东省-惠州市 劳动争议 2023-05-18 09:45:03
用户:158*****104
律师回复(4)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42人

    回复于2023-05-18 09:57:26

    您好,尝试努力追回吧。

  • 回复于2023-05-18 09:58:54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生育津贴差额。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5人

    回复于2023-05-18 15:26:52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70人

    回复于2023-05-18 20:03:59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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