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一名会计,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岗位补助。近期公司效益不好,公司给2024年11月订了一个销售目标45w元,让我们签确认书,去年11月至今每月业绩均在十几万左右,个别月份有爆单的情况也不超过30w,如果11月不达标45w,全体员工薪资处基本工资外,其余工资扣20%,若完成率达到120%以上,全体员工奖励带薪假期1天(一天假期远不如20%工资多)。在职期间,本岗位从未有过绩效考核,也未拿到过公司的业绩提成降薪等,请问后勤人员被这样考核这个合理合法吗?这属于变相降薪吗?不签这个确认书公司强制执行或是裁员违法吗?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4-10-24 15: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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