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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一下,10月9日是我的转正日期,但公司让我签订了11月30达到2w业绩否则辞退不子赔偿的协议,这份协议我已经签字画押了。 11月初,出了绩效考核的通知,11月30业绩达不到2w要扣除工资的20%(业绩是绩效考核的唯一指标,但物流、做货等延误均会对业绩造成影响,物流和做货这一块负责人是其他人),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如果我不接受。公司辞退我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呢?(就比如11月30日业绩未达标,通知我离岗,我于12月30日签订劳动合同解除书)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4-11-06 15:47:18
用户:176*****260
律师回复(3)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60人

    回复于2024-11-06 15:55:43

    这种情况。这个当然是不合理的了,辞退你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你可以要求赔偿。电话具体沟通咨询。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3人

    回复于2024-11-07 10:10:41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96人

    回复于2024-11-07 10:42:41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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