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22年考取西部计划,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生活补贴1500元,基本工资由当地团委发放,生活补贴由所在用人单位发放,分配文件上被分配到地方乡镇政府工作,实际旗县机关部门和该乡镇领导商议后将我调到旗县机关部门工作,从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该机关部门共拖欠本人一万八千元生活补贴未发放,本人多次催促,被告知不能以发放生活补贴为理由将这笔钱发给我,后相关领导协商,决定由原分配地乡镇政府发给我,但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打款。
本人于2024年8月离职,后续催促过几次相关领导,不见任何成效。想咨询一下我该如何合理将这笔钱要回?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劳动争议
2024-09-10 08: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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