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题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诉讼时效问题

承租人、转租人先买权的竞合,双方优先权的顺位问题

在房子买卖中,承租人、转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那么承租人、转租人先买权的竞合,两边优先权的顺位问题有哪些,关于转租人先买权的竞合的法令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芜湖律师整理了关于转租人先买权的竞合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一、承租人、转租人先买权的竞合假如几个先买权共存于同一标的,且权力人都建议该权力,某一权力的行使必定排挤其他权力的完成,就会发作先买权的竞合问题。(一)关于承租人、转租人先买权

涉及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若干问题的裁判标准

房子的房主在出卖房子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卖人应在出卖房子前的合理期限内告诉承租人,在平等条件下,承租人能够优先购买。在租借合同并未到期情况下,租借人将房子卖给第三人的,承租人也对该房子享有租借权,该租借权能够对立新的房子一切人。那么关于触及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裁判规范是什么呢?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一)对何为租借人“出卖”行为的判别规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自租借合同收效时一起建立

承租人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问题

日子中经常由于租房发作许多胶葛,那要是遇上承租人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问题详细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有关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则: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由这条规则推论出“给付或延付租金适用一年诉讼时效”的结论。但这条结论过于抽象,难以应对审判实践中所呈现的复杂情况。笔者不揣冒昧,以自己所承办的两个拒付或延付租金的案

承租人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问题

租借人和承租人签定了租借协议,可是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回绝付出租金怎么办?承租人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问题?听讼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令知识,请阅览下面的文章了解。事情通过:2000年5月1日,某木材厂与顾某签定钢模租借协议,约好租借期间为一年。至约好的租借期满,顾某既未偿还租借物,也未向某木材厂付出租金。某木材厂于 2003年10月12日诉到法院,要求顾某偿还租借物并付出自2000年5月1日起

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令,承租人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需求告诉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假如承租人的权力遭到危害的,承租人可以恳求补偿。那么,侵略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有用吗?今日,西藏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侵略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是否有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乡镇房子租借合同纠纷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21条规则:“出租人出卖租借房子未在合理期限内告诉承租

房屋转租时,承租人、次承租人均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冲突处理

房子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在房子租借联系中,承租人依照法令规则所享有的、在出租人出卖租借房子给第三人时,承租人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别人而购买的权力。那么假如将租借的房子转租出去,那么这个时分承租人、次承租人均建议优先购买权怎么办,下面就来和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转租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借合同联系,而将租借物出租给次承租人运用、收益。不同国家和地区关于转租立法的规则纷歧。根据承租人进行转租自主程

《中国民事审判前沿》观点集成之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问题

房子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效能问题理论界或实务界的不同观念:第一种观念:人民法院能够直接判定承租人以租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生意合同所承认的价格购得房子。第二种观念:法院只能判定吊销租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生意合同。第三种观念:当事人提出无效合同承认之诉,人民法院既能够根据当事人的恳求作出判定,也能够根据构成权的理论,依法支撑当事人直接购买房子的诉讼恳求。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后,构成两种观念:多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3-3-10)

甲与乙缔结房子租借合同,约好租期5年。半年后,甲将该租借房子出售给丙,但未告诉乙。不久,乙以其房子优先购买权受损害为由,恳求法院判定甲丙之间的房子买卖合同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出售房子无须告诉乙B.丙有权依据好心获得规矩获得房子所有权C.甲损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用D.甲出售房子应当征得乙的赞同【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查核房子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选项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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