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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是否拥有所有权

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吗

乡民小组农人团体依法具有团体土地一切权,乡民小组因安排不健全等原因不能运营、办理小组农人团体一切的土地的,能够由村委会代为运营、办理,但不能据此否定乡民小组农人团体的土地一切权。【案情】上诉人(原审被告):阳谷县人民政府。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阳谷县博济桥街道办事处博济社区张楼小区第三居民小组。原审第三人:阳谷县博济桥街道办事处博济社区居民委员会。阳谷县原石门宋乡张楼村原有4个生产队,后改为4个乡

集体土地所有权拥有期限是多少年呢

众所周知,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团体土地所有权,前者当然没有期限的概念,那么团体土地所有权具有期限是多少年呢?据相关材料显现,团体对土地具有的所有权没有年限,直至国家征用转为国有土地才失掉其所有权。 第五条规则“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揽由本团体经济组织发包的乡村土地。”这儿的“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指本村乡民,他们具有承揽权。承揽人假如经过“依法、自愿、有偿”的流

集体土地所有权

劳动群众团体对归于其一切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运用、收益和处置权力,是土地团体一切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团体土地一切权的主体只能是农人团体,依农人团体的所属不同,能够将团体土地一切权划分为三种:①村农人团体土地一切权。村农人团体土地一切权是团体土地一切权中的基本形式。村农人团体土地一切权归于全村农人一切,村团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机关或许法定代表人,是村农人团体土地一切者的法定代表。②乡(镇)农人团体土地一

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的劳动群众团体一切制,实际上是指土地的农人团体一切制,体现在土地一切权上便是农人团体的土地一切权。劳动群众团体对归于其一切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运用、收益和处置权力,是土地团体一切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团体土地一切权的主体只能是农人团体,依农人团体的所属不同,能够将团体土地一切权划分为三种:①村农人团体土地一切权。村农人团体土地一切权是团体土地一切权中的基本形式。村农人团体土地一切权归于全村农人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有哪些

土地一切权有哪些办法?哪些归于乡村团体土地?依据《土地处理法》的规则,我国土地实施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公有制的办法也便是土地一切权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全民一切制,即国家一切,另一种是劳动群众团体一切制,即团体一切。乡村团体土地指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则归于国家一切的以外,都归于农人团体土地,包含归于农人团体一切的建造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权力证书与其他相关证书是什么联系?土地权

如何区分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则:“城市市区的土地归于国家所有。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农人团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于农人团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第二章第二条规则:“下列土地归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乡村和城市市郊中现已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取得

旧中国乡村的土地准则基本上是私有制,解放后的土地改革,在乡村也实许土地私有制,即保存贫农、中农的土地,没收地主、富农剩余的土地分给贫雇农。我国乡村的团体土地全部制是经过合作化开端推广的,相应地,也就开端确认团体土地全部权。具体说来,团体土地全部权得有以下三种方法:1、合作化。1956年6月,第一届全国公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高档农业生产合作社演示规章》,其第2条规则,农业生产合作社依照社会主义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简介

团体土地一切权界说土地的劳动群众团体一切制,实际上是指土地的农人团体一切制,体现在土地一切权上便是农人团体的土地一切权。劳动群众团体对归于其一切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运用、收益和处置权力,是土地团体一切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团体土地一切权的主体只能是农人团体,依农人团体的所属不同,能够将团体土地一切权划分为三种:村农人团体土地一切权村农人团体土地一切权是团体土地一切权中的基本形式。村农人团体土地一切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

集体土地所有权分为三种方式,其权力的主体也有所不同。乡(镇)农人大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由乡(镇)公民政府代表全乡(镇)农人行使;村农人大众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民委员会代表全村农人行使;村内经济组织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由该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整体农人经过农人大会来行使。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主要有:1、要求县级公民政府颁布土地所有权证,行使法律上对土地的占有权。2、运用集体土地建筑农用设备和进行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

与国家土地所有权只能比及国家消亡、法令消失才干消除不同,引起团体土地所有权消除的原因有两个:1、团体土地所有权因所有权人毅力以外的原因此消除。这包含四种状况:榜首,国有化。国有化使国家获取了土地所有权,相应地使一些农人团体损失了一部分土地所有权。第二,征用。国家为了建造需求征用团体所有的土地,使团体损失了该土地的所有权。第三,没收。具有土地所有权的团体违法运用土地,国家有权没收其违法运用的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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