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题

山东省二胎生育新政策

山东省二胎生育政策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中关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几种景象。第二十一条 具有下列特别景象之一,经夫妻两边请求、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两边均为独生子女的;(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生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四)夫妻两边均为少数民族的;(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接连五

山东省第二胎生育政策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鼓舞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发起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契合本法令规则条件的公民,经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子女。具有下列特别景象之一,经夫妻两边请求、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分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两边均为独生子女的;(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详细执行情况咨询当地计生部分。

2013山东省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鼓舞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发起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契合本条例规则条件的公民,经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子女。具有下列特别景象之一,经夫妻两边请求、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两边均为独生子女的;(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

2013山东省生二胎计划生育新政策

国家计划生育新方针关于生二胎的有关规定:国家对乡村契合三个条件的家庭施行奖赏:榜首,两个女儿的家庭或许只生一个孩子,第二,满60岁;第三是乡村户口。契合此三个条件的家庭,每人一年补助600元钱,假如两口子都过了60就补助1200.上一年试点人数30万,本年将变成134万,扩大到23个省市自治区和许多的地市,下一年全国将全面施行。山东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进行修订:一是放宽再婚生育条件;二是

山东省再婚二胎生育政策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第二十一条规则: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经夫妻两边请求、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子女。请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25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30周岁。应在妊娠(怀孕)前持以下申办资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许街道办事处处理《二孩生育证》。申办资料: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请求书;2、配偶两边的身份证、户口簿

山东省再婚二胎生育政策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第二十一条规则: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经夫妻两边请求、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子女。请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25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30周岁。应在妊娠(怀孕)前持以下申办资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许街道办事处处理《二孩生育证》。申办资料: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请求书;2、配偶两边的身份证、户口簿

2012广东省生育二胎新政策

广东省生育二胎新方针:榜首章 总则榜首条 为了完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操控人口数量,进步人口素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践,拟定本法令。第二条 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大众自治安排应当恪守本法令。第

2014山西省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发起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应当契合本条例规则。制止违背本条例规则生育子女。契合下列状况之一的,经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经地(市)以上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判定组织判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生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夫妻两边均为独生子女的;(三)夫妻两边均为少数民族或归国华侨的。夫妻一方经地(市)以上医疗组织或计划生育技能服务组织判定患不育(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

山西省2013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法律咨询:山西省2013计划生育二胎新方针详细是怎样的?满意什么条件能够生二胎?听讼网律师咨询: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发起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应当契合本法令规则。制止违背本法令规则生育子女。契合下列状况之一的,经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经地(市)以上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判定组织判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生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夫妻两边均为独生子女的;(三)

2013广东省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榜首章 总则榜首条 为了完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操控人口数量,进步人口素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践,拟定本法令。第二条 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大众自治安排应当恪守本法令。第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作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