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题

保险责任期限

意外险的责任期限和保险期限有区别吗

意外损伤稳妥合同是指以被稳妥人的身体为稳妥目标,以其遭受意外损伤或因损伤而致残、致死为给付条件,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者的行为(如海上运输承运人的差错),导致对稳妥利益发生损害而由稳妥人依照合同约好给予赔付的合同。那么,意外险的职责期限和稳妥期限有差异吗?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您扼要剖析。一、意外险的职责期限和稳妥期限比较稳妥期限指稳妥合同的有用期限,即稳妥合同两边当事实行权力和职责的起讫时刻。职责

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期限

跟着社会的开展,人们日子的前进,在日常日子中咱们都知道职责和职责是相得益彰的,故对此咱们在日常中都会有着相应的职责。那么在日常中咱们所知道担保职责是无限连带担保职责,对此其期限的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北京律师就为我们介绍一下。无限连带担保职责期限依据《担保法》第26条:“连带职责确保的确保人与债款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债款人有权自主债款实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在合同约好的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

根据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方法不同,能够将确保分为一般确保和连带确保,连带确保人与债款人一起承当无限连带职责。那么,连带职责确保期限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连带职责确保期限确保的期间是确保职责的存续期间,即债款人能够恳求确保人实行确保职责的有用期间。它事关确保人与债款人之间的债款债款能否行使或实行,也是确认确保债款与诉讼时效联系的根据,因此当事人在确

担保合同担保责任期限

在咱们的日子中是有许多的工作是需求签订合同的,这些合同的品种是十分的多的,其中就包含担保合同,这方面也是有许多的规则的,许多人都不是十分的清楚。那么担保合同担保职责期限是什么?听讼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常识,供您参阅,期望下文中的常识能够协助到您。担保合同担保职责期限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则,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务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当担保职

保证责任期限有多长

确保职责期限在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和上述规则的确保期间,债务人未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具体的内容请阅览下文。确保职责期限有多长确保职责期限是指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存续时刻。《担保法》规则,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务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规则的确保期间和上述规则的确保期间,债务人未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恳求裁定的,确保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

保证责任期限有多久

确保职责期限中,债务人未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有关确保职责期限具体的内容请阅览下文。确保职责期限有多久确保职责期限是指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存续时刻。《担保法》规则,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务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规则的确保期间和上述规则的确保期间,债务人未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恳求裁定的,确保期间适用

交强险责任限额规定与后期保险购买

在路途交通稳妥项目中交强险的职责限额规则的是多少?购买交强险后是否还需要购买其他的稳妥?下面听讼小编就交强险的职责限额与其它稳妥购买相关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欢迎我们的阅览,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协助!交强险职责限额规则与后期稳妥购买依据《我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职责限额的布告》规则,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发作路途交通事故的新职责限额如下:一、被稳妥机动车在路途交通事故中有职责的补偿限额为:1.逝世伤

连带责任保证人担保期限

在确保人进行确保的时分,在两边未约好确保期限的时分依照法令规则确保期限为六个月,债款人有权实行期届要求确保人承确确保职责。那么,连带职责确保人确保期限是多久?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连带职责确保人确保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确保法》 第十九条规则:“当事人对确保方法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依照连带职责确保承确确保职责。”第二十六条规则:“连带职责确保的确保人与债

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债款人在出借金钱的时分,是能够要求债款人供给担保的,而债款担保的方法有几种,确保人确保是担保的方法之一,债款确保是有期限的,那么担保人承当职责有什么期限?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担保人承当职责的期限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确保人确保的期限能够由确保人与债款人洽谈约好,假如没有约好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相关法令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

担保连带责任有期限吗

担保连带职责有期限吗?相关的法令规则是怎样的呢?有没有要求在担保合同中有必要写明连带职责的期限是多少?仍是依据法令规则的来?关于这几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总结了一些相关常识,信任看过之后的你,关于这些必定会有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九条规则:“当事人对确保方法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依照连带职责确保承当确保职责。”第二十六条规则:“连带职责确保的确保人与债款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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