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赔偿请求,进行查勘、定损、理算和实行赔偿的业务活动,是保险法律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保险人履行其义务的主要形式。为了使被保险人尽快获得经济补偿,保险人应积极主动地作好理赔工作。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据此,即便保险案子属于“情形复杂”,保险公司也须在三十日内做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客户。且应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应支付赔款。
互助保险即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人自愿组织起来,是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的一种保险形式。这种互助形式曾存在于古今各种以经济补偿为目的的互助合作组织之中。如古埃及建造金字塔石匠中的互助基金组织、古罗马的丧葬互助会;中世纪的工匠行会、商人行会、宗教行会、村落行会等各种行会。保险与互助保险既有共同性的一面,更有其差异性的一面。
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人寿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险。其时效为: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
对被保险人因疾病、分娩引起的收入损失、费用支出或因疾病、分娩所致死亡或残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疾病保险的责任范围可包括:(1)工资收入损失;(2)业务利益损失;(3)医疗费用;(4)残废补贴;(5)丧葬费及遗属生活补贴等。疾病保险一般不包括因意外伤害所致的各项损失。 更短一点的定义: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