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题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据

劳作者有时在免除劳作合同时,是出于被逼原因免除的合同,那么劳作者被逼免除劳作合同需求什么依据,关于劳作者被逼免除劳作合同的法令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劳作者被逼免除劳作合同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一、劳作者被逼免除劳作合同依据事例介绍:李某,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入职某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自 2004 年 10 月起,公司开端拖欠员工薪酬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问:劳作者在免除劳作合同的时分,假如给用人单位形成了丢失,是否应当承当补偿职责?假如要承当,怎么承当?答:依据《劳作法》的规则,劳作者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可是应当提早30天告诉用人单位。假如劳作者违背了《劳作法》规则的条件免除合同,给用人单位形成了丢失,就应当承当补偿职责。依据《违背〈劳作法〉有关劳作合同规则的补偿方法》(1995年5月10日劳作部发布)的规则,劳作者违背规则或劳作合同的约好免除合同

孕妇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吗

孕妈妈能被免除劳作合同吗在有些情况下是能够的,如孕妈妈违背公司规章准则或许法律法规。律师:怀孕不是尚方宝剑律师说,依据《劳作合同法》规则,即便公司因为运营困难,需求进行经济性裁人,即便该职工不担任作业,经过培训后仍不担任,即便该职工非因工挂彩或犯病,公司都不能免除与孕妈妈的合同。可是,假如孕妈妈严峻违背公司的规章准则被开除,是能够了解的,因为任何职工都要恪守准则。孕妈妈屡次迟到被免除劳作合同小邓是

被劳务派遣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作合同法》第65条第1款规则:“被差遣劳作者能够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则与劳务差遣单位革除劳作合同。”1.被差遣劳作者与劳务差遣单位洽谈革除劳作合同协议革除是指劳作合同缔结后,没有悉数实行结束曾经,劳作合同两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洽谈一致,提早停止劳作合同的法令行为。劳务差遣单位和被差遣劳作者在洽谈一致的基础上缔结劳作合同,也能够经过洽谈一致的方法革除劳作合同。劳务差遣单位与被

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作者之间树立的是劳作联系,因而,《劳作合同法》规则的劳作者可革除劳作合同的景象相同的适用于被差遣劳作者与劳务差遣单位。《劳作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则,被差遣劳作者能够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则与劳务差遣单位革除劳作合同。因而,被差遣劳作者在以下景象下能够与劳务差遣单位革除劳作合同: (1)被差遣劳作者与劳务差遣单位协商一致,能够革除劳作合同; (2)劳务差遣单位未依照

劳动者被判刑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作者被判刑后劳作合同主动免除吗?比照1986年的《国营企业实施劳作合同制暂行规则》第十三条“劳作合同制工人被开除、开除、劳作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作合同主动免除”之规则,能够看出两项规则最大的差异在于《劳作法》是“能够免除”,而《暂行规则》是“主动免除”。概况看听讼小编收拾的下文。劳作者被判刑后怎么免除劳作合同律师分析:“开除决议”是于2000年所作出的,怎么适用其时的法令,以断定“开除决议”是

因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用人单位想要的,必需求满意法令规则的条件,不然就归于不合法免除,是需求承当必定法令责任的。那么用人单位能否因职工旷工而免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呢?请阅览下文进行详细了解。勤勉责任是劳动者应当遵从的根本工作准则,毋须用人单位专门以规章制度的方式加以规则,用人单位以旷工违纪免除劳动合同不构成违法免除。正常按时出勤是劳动者应当恪守的勤勉责任,但该责任不能因用人单位没有清晰以规章制度的方式向劳动者奉告而豁免。劳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作合同的免除,是指当事人两边提早停止劳作合同的法令效力,免除两边的权利义务联系。1.两边洽谈免除劳作合同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共同,能够免除劳作合同。洽谈免除劳作合同没有规则实体、程序上的约束条件,只需两边达到共同,内容、方式、程序不违反法令禁止性、强制性规则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免除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作者付出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劳作者单独免除劳作合同即具有法令规则的条件时,劳作

因怀孕被解除劳动合同上诉

2011年4月,田女士入职一家商贸公司,从事管理作业。两边签定的书面劳作合同约好其每月薪酬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薪酬规范。2014年6月初,田女士经查看确认怀有身孕。该商贸公司得知此过后,便责令田女士停止作业,且不再发放薪酬。2014年8月,该商贸公司以田女士怀孕不能担任作业为由,免除了与田女士签定的劳作合同,既没有付出薪酬,也没有给予经济补偿。田女士在与公司屡次交流无果的情况下,向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

劳动者被迫单方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方面?

    劳作者被逼单独向用人单位提出免除劳作合同,应留意哪些方面?    事例:李某,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入职某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自2004年10月起,公司开端拖欠员工薪酬,直至2005年1月,公司共拖欠李某4个月薪酬,因单位一向拖欠薪酬,2005年1月10日,李某离任,并于同年2月份提起了劳作裁定,要求公司付出其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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