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来自一家上市医药行业公司,公司在今年三月时没有任何形式的正式或非正式通知更改年假使用规则,比如我今年有七天年假,本来可以随时按照个人需求协调好工作直接发邮件走OA提就行,现在改为这些年假从每年入职日算起,将所有年假(按七天算,共56小时)平均到每天(我尚不清楚是按照工作日还是普通日)发放,也就是平均一天到账01.~0.2小时,一周平均到账1~1.5小时,除非一直攒着,这个季度几乎没法完整的休一天假,所以急事只让休事假扣全天款,请问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是缺乏企业员工民主程序,且侵犯劳工休息权,我该如何维权并与领导层沟通更改这个不合理制度?
湖北省-武汉市
公司法律
2026-07-30 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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