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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20年7月1日入职一家公司,实习了三个月!然后今年2021年10月10日离职。期间2021年9月份休了2天年假!咨询完人力后,人力说可以休息两天年假,现在2021年10月13日,人力给我打电话说,我必须得服务公司到2021年12月31日才可以享受2天年假,由于我10月份离职,所以只能享受一天年假,现在要将我另外一天年假走成事假!

河北省-衡水市 劳动争议 2021-10-13 10:33:19
用户:187*****057
律师回复(4)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601人

    回复于2021-10-13 10:35:17

    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孟祥耀律师

    月帮助293人

    回复于2021-10-13 10:37:01

    现在是想问这一天的变成事假是否合理还是什么

  • 回复于2021-10-13 10:37:12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 回复于2021-10-13 10:43:54

    看你有没有证据,而且你想问什么?一天的工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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