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1月1日入职某贸易公司,试用期3个月,2026年2月1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27年1月31日,合同约定岗位为营业部“跟单助手”。6月12日公司法人通过微信文字口头通知我调岗至查货部查货,我起初文字口头同意,但到岗后发现与原岗位工作内容相差太大,且没有正式培训,被区别对待。昨天我通过微信文字明确告知法人不同意调岗,要求回原岗位工作。目前存在以下问题:1.转正后因法人长期在境外,公司未为我录入指纹,导致无打卡记录;2.公司现已锁定我的电脑密码,且已经把我移出对外微信工作群,无法正常办公。我认为公司系以不合理调岗及变相设置障碍逼迫离职,现咨询应如何维权,是否申请劳动仲裁。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6-06-25 08:16:26
用户:198*****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