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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1月份收到PIP通知,要求载月31日前达成业绩要求,到期被通知离职,可以要求2N补偿么?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6-03-12 14:36:16
用户:153*****727
律师回复(7)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7人

    回复于2026-03-12 14:40:22

    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首先,要看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如果公司在PIP过程中存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操作,比如未给予员工合理的改进机会、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关系等,员工可以主张权益。 其次,关于2N补偿,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需要明确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果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员工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建议员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和依据。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75人

    回复于2026-03-12 14:55:54

    您好,不一定,但存在争取赔偿(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法律空间和现实可能性,关键取决于PIP的实施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626人

    回复于2026-03-12 14:56:18

    可以,这属于变相辞退,你明确拒绝,这个要求不合理,然后要求赔偿,不懂怎么做的点头像一对一联系我全程帮你跟进处理。

    律师回复2026-03-12 14:56:39
    这个要求肯定不合理!不存在任何模棱两可
    律师回复2026-03-12 14:57:01
    任何情况下 业绩不达标都不能成为辞退的理由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75人

    回复于2026-03-12 16:34:22

    可以主张2N赔偿金。

  • 刘敏律师

    月帮助365人

    回复于2026-03-12 17:06:43

    无故辞退的可以要求。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12人

    回复于2026-03-12 18:09:50

    可以主张非法解雇的赔偿金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7人

    回复于2026-03-13 08:03:47

    如果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经过重新培训仍不能胜任的单位不需要二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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