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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12-20 17:27:19
1. 现状分析:你在原单位签的正式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但已被劳务派遣单位安排工作,劳务派遣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属于劳动关系的结束。需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派遣关系的性质及是否存在违法转岗情形。 2. 赔偿是否应有: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通常需支付经济补偿,或按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若存在违法解除、无正当理由解除,可能需要支付双倍赔偿、赔偿金等。具体金额取决于工龄、合同性质与解除缘由。 3. 处理路径:先与原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沟通,明确劳动关系的起止、工作年限以及工龄连续性,避免重复计费。若存在转岗事实,应核对是否属于规避法律的劳务派遣变相用工,必要时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或仲裁申请维权。 4. 具体建议: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确认工龄连续性;若未按法定程序解除,主动申请劳动仲裁,争取经济补偿、未休假等合法权益。必要时咨询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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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12-20 18:21:1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