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1月18日,我的劳动合同单位:湖北省创新人力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公司)发送大意为“实际用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12月1日需与创新公司解除合作协议,通知我本人就:1.协商解除劳动关系,2.安排待岗,3.与创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与中建三局其他新的合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需于2025年11月22日前将个人选择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三局让创新发这封邮件的坑在哪里? 2.若未按时回复对本人预计造成什么不利后果?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11-19 17:06:22
用户:152*****431
律师回复(3)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03人

    回复于2025-11-19 17:07:17

    明确拒绝,如果对方坚持调岗待岗改建劳动条件,你可以提被迫离职,要求支付补偿金N,如果对方表示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你辞退赔偿金2N,具体可以私信联系指导你怎么做,可以代写文书准备资料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48人

    回复于2025-11-19 17:09:23

    三局让创新发邮件可能的坑在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不合理、待岗期间待遇不明、新合作单位情况未知。未按时回复可能被视为默认某种处理方式,比如被安排待岗或被认定自动放弃权益。解决方案是仔细研究各选项利弊,若协商解除要争取合理补偿;若选新单位要了解情况;尽快书面回复表明立场,保障自身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838人

    回复于2025-11-19 18:16:32

    三局让创新发这封邮件可能存在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不合理、待岗期间待遇不明、新合作单位情况未知等陷阱。未按时回复可能会被视为默认某种处理方式,如被安排待岗或被认定自动放弃相关权益,导致自身被动接受不利的劳动关系处理结果。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2*****43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