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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7月7日入职公司,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合同签署日期为7月16日,部门领导于10月9日告知我,工作能力不符合预期为由,需延长一个月试用期,并无书面告知,仅电话联系,此行为是否违法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5-10-10 12:15:49
用户:132*****462
律师回复(7)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536人

    回复于2025-10-10 12:17:59

    你好,这个情况是违法的,你有权拒绝延长试用期。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21人

    回复于2025-10-10 12:21:46

    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90人

    回复于2025-10-10 12:46:54

    延长试用期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42人

    回复于2025-10-10 13:20:34

    劳动合同签署的是几年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37人

    回复于2025-10-10 14:34:5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74人

    回复于2025-10-10 16:10:57

    此行为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延长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公司未与你协商一致,也未书面告知,单方面电话通知延长试用期,违反了法律规定。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890人

    回复于2025-10-12 13:54:40

    这行为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你试用期三个月,已到期限,公司不能再延长。你可先和公司协商,表明公司行为违法,要求按约定转正;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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