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大概有以下问题想咨询您,谢谢
单位性质:政府单位
劳动合同性质:普通合同,连续签订2次,一次三年,最近一次一年固定合同
问题:
1.单位未提前一个月以合同到期不续聘如何赔偿?N还是N+1还是2N?
2.合同到期前几天通知劳动者以部门内人员评分,评分最低几位不续聘是否违法?
3.解除合同确定赔偿有效期是多久,是不是有一个月左右缓冲期给用人单位确定赔偿金?
4.加班和年假没有时间休是否能追偿?
5.合同到期短信通知不续聘,并口头通知另约时间确定赔偿和签解除劳动协议,那么合同到期后是否可以不用上班等通知?
广东省-东莞市
合同纠纷
2025-09-30 14: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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