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我朋友已经49岁女性,之前在一家外企工作10年以上,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后来前上司跳槽去了B公司,一段时间后拉她一起去B公司。当时承诺所有待遇不变,合同直接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在B公司工作5年左右,目前B公司经营亏损。公司老板目前想辞退她,约谈,以介绍工作为由让她去另一家公司,也承诺可以适当补偿。请问我朋友可以要求到多少补偿金?比如n + 1?这个n是否可以包括前一家公司的年限?
江苏省-南京市
劳动争议
2025-09-27 16: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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