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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月从广东搬迁到广西的仓库,我们共有三个人。老板给我们三个月试用期,一个月一千五,并未签署劳动合同,跟缴纳社保,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老板再给我们开了还是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这次试用期为3000每个月,还是为签署劳动合同跟缴纳社保。现在试用期结束了,老板说现在的收入不足以支撑不了我们的工资,要把我们开掉。这种情况能起诉么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劳动争议 2025-09-16 01:42:31
用户:182*****262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9-16 01:48:11

    这种情况能起诉。老板多次设试用期且不签合同、不缴社保,还辞退你们,违反《劳动合同法》。你们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老板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32人

    回复于2025-09-16 06:20:14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89人

    回复于2025-09-16 07:20:28

    直接劳动仲裁就行了,无法起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9-16 09:52:23

    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老板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且老板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赔偿金,同时未缴纳社保也可要求补缴,可先申请劳动仲裁,对结果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91人

    回复于2025-09-16 15:16:5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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