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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5月19日到2021年10月9日为止,在某企业上班,公司要求试用期三个月(到2021年8月19日为三个月试用期满),但一直未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三个月试用期满还被公司以没完成工作延长一个月试用期,到今天为止还未转正和签订试用期。公司是否违反劳动合同,员工能依照什么法律进行维权?并获得多少赔偿?公司给员工试用期工资为扣除社保后的税后公司为6K。

广东省-惠州市 劳动争议 2021-10-09 15:00:34
用户:137*****507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1-10-09 15:02:25

    可以去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偿等。

  • 回复于2021-10-09 15:36:32

    建议你保留好相关证据,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

  • 回复于2021-10-09 15:54:32

    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回复于2021-10-13 16:17:09

    没有情定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如果辞职,还有经济补偿。假设你工作了5个月,公司发了5个月工资,你可主张公司支付你5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具体数额自己带入即可。 如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也可带资料来江北华贸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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