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本人于暑假和x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合同标注工资为日结,但中介让我在合同末尾手写标注“在y地小区保安未做满60天扣押5天工资”并且签字画押,所以说按照合同内容,在五天后,开每日结算工资,但在实际工作时却让我变更了工作地点(实际工作地点在z地)、且在工作期间多次拖押工资,没有履行当日结算的合同义务,在打卡39天后,本人因为工作时腿受伤被迫离职,但中介却因为我没有做满60天为由不予结算扣押五天工资,并且没有发放最后一日工资,工伤赔偿请求也被踢皮球,不了了之,现在能不能要回扣押的五日工资和最后一日工资?
重庆市
劳动争议
2025-09-03 11: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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