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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描述:本人于暑假和x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合同标注工资为日结,但中介让我在合同末尾手写标注“在y地小区保安未做满60天扣押5天工资”并且签字画押,所以说按照合同内容,在五天后,开每日结算工资,但在实际工作时却让我变更了工作地点(实际工作地点在z地)、且在工作期间多次拖押工资,没有履行当日结算的合同义务,在打卡39天后,本人因为工作时腿受伤被迫离职,但中介却因为我没有做满60天为由不予结算扣押五天工资,并且没有发放最后一日工资,工伤赔偿请求也被踢皮球,不了了之,现在能不能要回扣押的五日工资和最后一日工资?

重庆市 劳动争议 2025-09-03 11:33:28
用户:182*****056
律师回复(5)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46人

    回复于2025-09-03 11:36:59

    可以要回,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9人

    回复于2025-09-03 11:46:4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刘敏律师

    月帮助678人

    回复于2025-09-03 13:34:21

    可以,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84人

    回复于2025-09-03 16:15:38

    可以要回扣押的五日工资和最后一日工资。劳动合同中 “未做满 60 天扣押 5 天工资” 的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且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本身也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同时,对于工伤赔偿问题,可先申请工伤认定,再通过协商或仲裁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人

    回复于2025-09-04 18:00:25

    能要回扣押的五日工资和最后一日工资。中介变更工作地点、拖押工资已违约,手写标注限制条款不合理。工作受伤属工伤,中介应担责。可先与中介协商,明确指出其违约行为,要求支付工资及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收集合同、打卡记录、受伤证明等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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