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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此前在广元工作,与本月8.4像公司提交离职报告,在交接完本人工作,上交相关物品后,公司领导以我要赔偿培训费用为名不给我走离职手续。针对培训费,2023年6月入职后公司带我们到外单位进行了3个月的外出培训,但此前并未和我签订培训协议(公司漏签)事后找我补签协议,由于协议内容我不认可拒绝签订。现在的疑问是这笔培训费用我该不该赔偿

四川省-广元市 劳动争议 2025-08-28 23:14:57
用户:135*****774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人

    回复于2025-08-28 23:18:30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签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约才需赔违约金。你没签培训协议,公司不能以此让你赔培训费。你可与公司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153人

    回复于2025-08-28 23:19:00

    在培训前是否说过是付费培训,没说过不用支付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79人

    回复于2025-08-28 23:29:47

    你好。不应该有你赔偿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5-08-29 08:34:21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约才需支付违约金。你未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公司不能要求你赔偿培训费用,可向公司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若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人

    回复于2025-08-29 10:47:2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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