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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名在校学生,五月中旬到七月底在南宁市某奶茶店兼职暑假临时工,目前已经离职半个多月了。从入职到离职没有签任何的合同和协议。七月份工资一直拖欠到现在未发,去问老板要工资突然让补签劳务合同和离职保密协议,离职承诺书。之前没有说过要签这些东西。 请问这三份协议能不签吗?离职之后可以不补签劳务合同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劳动争议 2025-08-18 20:00:03
用户:172*****624
律师回复(2)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58人

    回复于2025-08-19 07:43:30

    这三份协议都可以不签。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离职后用工关系结束,无需补签劳务合同。同时,离职保密协议和离职承诺书需遵循自愿原则,若不合理或损害自身权益,你有权拒绝签署。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30人

    回复于2025-08-19 11:26:25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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