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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通过降薪的方式让员工调岗或者离职,七月份工资已经开始降10-20%,领导发话定的调岗名单里面有我,说如果我不调岗就会对我严考核,并且工资也会考核,最低也要降低10%,请问合法吗?怎么维权和争取补偿。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8-12 19:28:55
用户:132*****203
律师回复(6)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8-12 19:31:27

    公司未经协商擅自降薪调岗不合法。你可先和公司协商,明确表示不同意降薪调岗,要求按原合同履行。协商不成,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调岗通知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你可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双倍赔偿,每满一年赔两个月工资;若继续履行合同,可要求补足降薪部分。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89人

    回复于2025-08-12 20:09:15

    这个属于克扣工资,可以主张被迫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8-12 20:17:08

    公司未经你同意,通过降薪迫使你调岗或离职,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通常是不合法的。你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恢复原岗位及薪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差额与经济补偿。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06人

    回复于2025-08-12 23:04:29

    明确拒绝,如果对方坚持调岗,你可以提被迫离职,要求支付补偿金N,如果对方表示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你辞退赔偿金2N,具体可以私信联系指导你怎么做,可以代写文书准备资料仲裁。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49人

    回复于2025-08-13 08:23:26

    没有正当理由降低工资待遇,可以申请赔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91人

    回复于2025-08-13 10:18:29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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