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12月21日我通过介绍到国网湘江新区供电分公司坪塘供电所从事高压运维工作与湖南方圆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方圆公司退出该运维项目.该项目由湖南能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接手.在2024年1月1号与该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直到2024年8月25日该公司人事微信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在2022年12月2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我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以及实际用工单位均为发生改变.被辞退后.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仲裁被驳回.但我在国网湘江新区供电分公司坪塘供电所工作的22个多月期间.两家公司均为给我缴纳社保.能成公司说我不服从安排.不接听电话的情况并不属实.
湖南省-长沙市
劳动争议
2025-08-06 16: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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