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4514人
回复于2025-08-04 18:48:03
单位做法不合法合规。当时多休是单位政策理解错误所致,并非员工故意。且后来单位重新规定休假天数,员工也按新规定执行。解决方案是跟单位沟通,说明多休是单位原因,不应从公休假扣除。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机构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月帮助5407人
回复于2025-08-05 07:48:53
这种做法不合法合规,育儿假与公休假属于不同性质的假期,不存在包含关系,单位不能以员工 22 年多休育儿假为由,在 24 年的公休假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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